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两个“办法”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无锡将逐步建立起物业服务诚信体系。《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诚信管理办法》 日前已经出台。
物业管理事关百姓安居乐业。历经20多年的发展,无锡的物业管理行业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起步早,市场化形成得也早,但是企业良莠不齐,存在着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据统计,全市(含江阴、宜兴)的物业企业有500多家,从业人员逾8万,管理的住宅小区达到1500个。目前省内的苏州、南通、常州、扬州等地均建立了物业行业诚信管理体系。为此,从去年起,无锡就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准备。目前,市住保房管局专门出台了《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诚信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都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另外,全市物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正在调试中,一些基础的信息也正在汇集中,为今后物业的规范管理打下基础。经前期培训,已经有400多名物业项目经理持证上岗了。
“只要有关部门收到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或是物业项目经理的不良信息,一旦经核实确定为有违反诚信管理办法的,先口头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则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未按照书面通知书限期作出整改的,住保房管部门将根据诚信管理办法对其不良信息行为进行记分处理。不良信息的获取有12345热线、来电、来访或是网上投诉等途径,或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
依据企业诚信档案中不良信息的记分情况,相关部门将有奖有罚。在2年内没有不良信息的,给予企业奖励。对于不良信息分值达到10分以上的,对企业予以处理,并在市住保房管局及市物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其中,企业不良信息记录分值达到10分时,对该企业不予开具诚信证明,并告知企业注册地区住保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不良信息记录分值达到15分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将被有关方面约谈,2年内不予开具诚信证明,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取消该企业参加各类评选活动资格。不良信息记录分值达到18分时,除了上述的约谈,不得开具诚信证明,取消评选资格,不得申报示范项目,还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依照《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记分明细》,有4种情形一旦经查实就要达到18分。包括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企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 企业与物业管理招投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招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另外,物业企业不良信息符合相关法规注销企业资质情形的,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