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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住房公积金答疑:购房后提取公积金余额无须等房贷发放

  问:购买新房期房后,是不是有发票和合同就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去提取余额了?还是一定要等到贷款下来后才可以去办理提取手续?还有想请问一下办理手续后多久金额可以提出来了?

  答:购买本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携带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公积金账户密码来中心支取。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申请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按相关提取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按相关提取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问: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房贷是商业贷款,如何转成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能带多少金额,如果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剩余的怎么贷的?如果能全部转的话需要带好哪些资料?

  答: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个人最多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最多不超过60万。

  2、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可以用自有资金偿还或申请组合贷款。

  3、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①《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向中心贷款窗口申领或至中心网站打印,加盖原商业贷款银行印章);

  ②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③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④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⑤转贷住房为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转贷住房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⑥契税完税证明;

  ⑦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⑧中心根据特殊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问:在2009年时首次以我的公积金贷款 老公的商业贷款组合购买66平方的房子一套,2017年我老公有了公积金,把他的公积金也办理了年冲贷款的业务。现在由于工作需要,想在惠山区再买一套房子,我们2个人的公积金是否还能贷款?是否要把前面的贷款先还清?如果能贷款,额度和利率是多少?我们2个公积金11月份都刚冲过,里面没多少余额。

  答:一、按您所述,需要先把组合贷款全部还清的次月才可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夫妻双方最多不超过60万。

  三、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年利率2.75%,6—30年期年利率3.25%。

 

  问:个人最多贷30万的话有什么条件?比如账户余额规定多少金额吗?

  答: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计算。即公积金账户中有3万元可以贷到30万元。

  2、如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出具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贷款额度最多可放宽至30万元。

 

  问:本人婚前商贷购买了一套住房,未还清商贷,未出售,现在婚后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请问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问:我是外市职工。年底从宜兴离职。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积金提取方面的问题:提取公积金可以在微信中“无锡公积金”公众号业务办理。需要提交什么书面材料么?

  答:单位为您办理好封存以后直接到“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即可,不需要到柜面办理。

 

  问:本人户籍江苏,但是非无锡户籍,现在上海工作,缴上海公积金,且上海18年4月1号支持上海公积金外地贷款买房,如果在无锡买房,是否可以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贷款在无锡买房呢?无锡是否支持这个政策?或者是否会退出这个政策?

  答:无锡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借款申请人须为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锡市户籍职工,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由于您不是无锡户籍,所以不可以申请无锡的公积金异地贷款。

 

  问:请问公司缴纳5险,不缴纳公积金,自己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答:自行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政策具有强制性,凡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均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权益。请积极与单位协商交涉,督促其尽快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我中心投诉,投诉时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清单原件到我中心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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