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无锡市近日出台《无锡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关于调整2019年度市区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通知》,其中,市区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每人每月500元,月增加50元,市区约7万居民受益。
“此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因此,在待遇调整后,将对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补发”,据了解,除了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普遍上调为每人每月500元,还将对高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将分别增发5元、10元、20元、30元。
与此同时,依据《无锡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此次调整取消了“本市市区户籍年限不满6年,发放50%基础养老金”的规定,对于户籍迁入无锡市市区不满6年的,从2019年9月1日起发放100%的基础养老金,该项政策将惠及市区497名居民。
“结合我市实际,首次将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个体系中剥离,但待遇标准不会降低,且将有所提高”,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列入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范围的参保人员政府保养金,由原全额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和征地补偿性养老金,调整为按月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和养老补助金。按照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可获得980元;女40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男50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为每人每月870元。此外,对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人员将增发倾斜性保养金,具体标准同无锡市市区居民基础养老金高龄倾斜标准。